鞍山日报消息 (刘传禄记者赵晓英) 昨日记者获悉,市财政局采取七项措施,保证今年鞍山经济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安排68.8亿元,比上年增长13.5%。为此市财政局增强组织收入的调控能力,做大财政收入“蛋糕”。分解落实全口径收入和地方收入预算任务,强化对国税、地税、收费、国资等部门及县(市)区财政征收目标的考核。把握好个税起征点提高等重大财税政策调整,跟踪分析鞍钢税源变化和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走势,为执行好年度预算奠定基础。加强非税收入和基金的征管,大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。整合政府财力资源,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、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,提高政府统筹财力水平。
今年,全市财政支出安排84.5亿元,比上年增长27.6%。市财政局加强支出管理,突出公共财政特征。坚持统筹兼顾、量入为出、确保重点的理财方针,完善“以人为本”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。重点向三农、社保、就业、义务教育、公共卫生、特困群体、循环经济、协调发展、政权运转、公共安全倾斜,促进和谐鞍山建设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,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,除人员经费、社会保障、政权运转和偿还债务等,其他支出原则上不再追加,确保收支平衡。在大力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,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方面,安排支持鞍钢改革发展资金4.2亿元,支持鞍钢实施主辅分离、辅业改制、分离办社会职能,解决大营盘撤村建设、鞍钢附企职工安置、新增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和取暖费等解困方面问题。安排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资金1700万元,通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、贷款贴息等方式,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流向,并对创名牌企业、纳税大户给予支持,促进民营经济加速发展。此外,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